为改善提升农牧业部门软环境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创造一流的部门职能服务环境,根据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转发《盟纪委、监察局关于锡林郭勒盟“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办字[2009]1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盟农牧业局“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盟纪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全盟农村牧区和农牧业中心工作,促进部门职能转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以人民群众和投资者满意为目标,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农牧业部门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推动农牧业部门职能转变和作风建设。
(二)基本原则。坚持加强领导与改进服务相结合;坚持治理环境与营造环境相结合;坚持受理投诉与调解纠正问题相结合;坚持制度建设与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相结合;坚持组织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行政效能明显提高。职权法定、依法行政职责、权力运行机制顺畅;简化规范办事程序,降低办事难度,限时办结审批、服务事项,有效解决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民、便民”和“亲商、扶商”的氛围更加浓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行为得到禁止。
——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公务人员的民本意识、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明显提高。
——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服务措施落实到位,服务承诺严格兑现,为群众、基层、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四)具体要求。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推动农牧业部门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科学发展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治理“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结合贯彻落实盟委、行署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部门和各单位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领导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形成认真遵规守纪、风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鼓励和引导机关和各单位公职人员勤于学习,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干事创业意识,为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文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强化廉洁从政教育,杜绝不勤不廉行为。狠抓农牧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发生。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积极开展为企业服务和解难题活动,及时解决涉农涉牧、涉企收费、检查及周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
(二)增强政务公开效果。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运行一致的要求,明确行使条件、承办岗位、办理时限、监督制约环节、投诉举报、行政许可收费、举办培训班收费、学校学员收费、动植物检疫收费、行政处罚没收款等内容,要将法律依据、收费文件、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
(三)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推进集中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交叉重复。公开集中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办结时限和有关要求。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健全规范各类收费、检查、处罚行为制度,促进依法、公开、文明执法。控制各类检查,除法定的检查外,其它检查必须按计划履行报批手续。
三、工作步骤
与“盟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相应地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3月25日)。组织学习《锡林郭勒盟“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公务人员对软环境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了解“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目的、意义,增强公务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二)公示上报阶段(3月25日至4月31日)。按照依法行政、程序正当、职责法定的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行使的权力重新梳理界定,明确权力界限。各单位要将规范的部门职责、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办理条件、行政许可项目等重新归纳后,上报盟局“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办公室,通过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查摆问题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围绕“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本部门、本单位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业务研讨会等形式,查找和梳理存在问题,并上报局“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办公室。
(四)整改提升阶段(6月1日至11月15日)。对存在的问题,各单位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盟局“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办公室分期进行督查指导。
(五)总结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 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 “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公务人员真正转变观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具体工作中,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开拓创新,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实现全盟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各单位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盟局“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结果。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盟委、行署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活动实效。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开展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督促检查,对重点单位进行跟踪督查。建立严格的督办制度,加大监察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活动始终。对于督办事项和群众投诉,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盟农牧业局投诉举报电话:8217703。
(三) 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注重从源头上治理,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性,完善惩处机制,切实做到有章可循。要通过开展“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既集中解决一批实际问题,又通过查找问题、不断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 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要建立整改信息反馈制度,重视活动信息的编写工作,每个活动阶段要向局活动办公室报送信息2期。
(五)成立办事机构。为进一步深化盟农牧业系统“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盟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系统内“软环境改善提升年”活动的各项工作。
组 长:呼和
副组长:贺希格 立新
成 员:翁发满 岳宝杰 劲松 包文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由政策法规科科长李建乡兼任。联系电话:8217703、13614890091。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方案,确定专门责任人,明确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