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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2008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单
:2008-09-02



 

 

一、2008年度全盟补贴规模和范围有多大?

2008年,自治区下达我盟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6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100万元、盟级财政补贴资金20万元、旗县市(区)财政补贴资金280万元,合计2000万元。全盟共安排除二连市以外的12个旗县市(区)实施。

二、是否所有农牧民都能享受购机补贴?

    目前,农机购置补贴还未达到普惠制,受补贴资金规模限制,只能对部分农牧民(含地方农牧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机服务组织购买机具实施补贴。

    三、补贴机型和补贴标准

 补贴机型包括动力机械、耕作机械、种植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粮食干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奶业生产机械、水产品生产机械等11大类40个品种1130个机型。其中18-20马力拖拉机补贴仅限锡林浩特市、阿旗、东乌旗、西乌旗、东苏旗、西苏旗、黄旗、白旗、太旗和兰旗的牧区。具体补贴机型见《2008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以下简称《补贴产品目录》)。沼气池出料机械纳入盟旗专项补贴范围。

中央或自治区专项补贴率原则不超过机具最高出厂价(不含运费)的30%,且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其中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和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补贴额不超过8万元。对自治区主推的免耕播种机、深松机等保护性耕作机具(名单另发),继续实行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累加补贴政策,补贴比例为60%,其中重点用于2007年以来28个农业部保护性耕作项目区。每个机型具体补贴额度执行《补贴产品目录》规定。一户农牧民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一套(4台,即1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3台作业机具);具备一定规模的农牧业机械服务组织经盟市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年度内享受补贴购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三套(12台,即3台主机和与其匹配的9台作业机具)。

经盟农牧业局备案的11个新型农牧机服务合作组织和自治区直抓的畜牧业机械化示范园区内的农牧民在享受中央或自治区补贴比例的基础上可利用盟旗补贴资金累加补贴,累加后的补贴比例上限为50%;沼气池出料机械的补贴比例上限为50%;田园耕作机械和剪毛机械可在中央或自治区补贴基础上利用盟旗资金累加补贴,累加后的补贴比例上限为50%,同一地区执行同一补贴标准。

    四、补贴对象及优先补贴条件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的旗县市(区)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含农牧场职工)和直接从事农牧业生产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

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农牧业经营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组织;成套购置机具(购置主机和与其匹配的作业机具)者;购置配套机械者;农机化示范园区、保护性耕作项目区的农牧户;列入农业部科技入户工程中的科技示范户;“平安农机”示范户;积极参加农机技术培训,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抗灾救灾等社会化服务,严格遵守各项法规和制度的农牧民。申请人员的条件相同或不易区分时,根据申请先后排序或采取农牧民接受的其它方式确定优先顺序。 

    五、农牧民通过什么方式了解购机补贴政策?

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有关政策,或向自治区、盟旗农机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见年度购机补贴产品目录或问询0471-6262710 0471-4300269 0471-4303826 0479-8213484。

    六、专项区农牧民向哪个部门申请购机补贴?

    通过乡镇农机管理部门向旗县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补贴申请,并填写《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申请表一式三份,旗县农机管理部门、乡镇(苏木)农牧机管理部门、购机者各持一份。农牧场职工向所在农牧场管理局申请。

    七、申请后的农牧民是否都能受益?

因受补贴指标所限,申请后的农牧民不一定都能享受到补贴。旗县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农牧民申请,按照优先补贴条件初步确定受益者名单,公示无疑后方能享受补贴。农牧场补贴受益对象确定公示无疑后报所在旗县农机主管部门,与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签定补贴协议,落实购机及监督管理。

    八、申请的农牧民怎么获知自己是受益者?

    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确定的补贴对象必须经当地电视台和苏木乡镇公告栏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贴对象、自治区和盟旗三级监督举报电话。申请人也可咨询旗县市(区)农牧机主管部门。

    九、被确定为购机补贴对象还需要做些什么?

    及时到旗县农机主管部门签定《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协议》。购机补贴协议一式三份,第一联和第二联由购机者持有。

    十、受益者签定购机补贴协议应注意什么问题?

    到农机管理部门查阅年度购机补贴产品目录,按意愿选择机型和专项供货企业。要弄清购买哪个生产企业的什么机型,最高出厂价是多少,享受的是中央财政补贴还是自治区财政补贴,应享受多少补贴额,运杂费是多少;明确甲、乙双方各自责任及送货的时间和地点;按照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必须签字盖章,不允许代签代办,乙方无章者用手印代替,同时索取自治区统一印制的购机补贴明白卡。

    十一、签定协议时农机主管部门代专项供货企业预收购机款怎么办?

    凡旗县农机主管部门自主或者代专项供货企业预收购机全款或差价款或收取其它费用的,均属违规操作,可拨打0471-4300269,0479-8213484进行投诉。

   十二、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的法律效应是什么?

    协议书一旦签定,具有甲乙双方公认的法律效应,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撕毁或更改协议,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实施购机,否则将被视为放弃购机申请。

    十三、受益者购机时付差价款指的什么意思?

    是指机具销售价(包括最高出厂价和运杂费)减去(目录)规定的补贴额,剩下的金额就是受益者应交差价款。

    十四、购机另加选装配置是否享受补贴?

    购机只享受基本机型补贴,购置选装配置部分不享受补贴。

    十五、受益者购机时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购机者持购机补贴协议第一联到协议中确定的专项供货企业交差价款购机,所购机型必须与协议中规定机型一致。要当即索取购机商业发票,并详细查看发票备注栏内是否注明中央或自治区财政补贴额度、运杂费,注意发票出具的时间。

    十六、在购机补贴政策落实中发现违规操作向哪个部门投诉?

    按照监督卡投诉电话,向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投诉。

    十七、补贴机具出现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到位向谁投诉?

    向盟市或自治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站投诉,同时告知自治区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以便掌握情况,做好监督。

    十八、买补贴机具后应注意什么问题?

补贴购买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必须到所在旗县农机监理机构上牌立户;驾驶人必须参加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的培训与农机安全监理部门的考试;其它机具也须到旗县农机主管部门喷制补贴标记,接受培训和技术指导。补贴机具两年内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因特殊情况需转让的,须经旗县农机主管部门批准,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备案。

十九、专项供货企业接收社会监督的有关内容

补贴产品超出最高限价销售;补贴产品在同地区、同时段销出价格高于该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三)补贴产品运杂费高于同产品同等条件下运杂费。

二十、专项督查和检查

为保证购机补贴政策落实到位,严防倒买和套购行为发生,各级农牧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进行专项督查和检查。旗县对购机户100%落实编码喷号,100%跟踪落户的动力机械、自走式机械、批量购进机械;盟市100%审核协议、单据,100%电话调查;自治区100%实地调查投诉地区、多疑点地区。

对于督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旗县、盟市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置;重大事项逐级上报处理意见,由自治区直至国家两部做出处理。 

(此宣传单须在补贴专项实施苏木、乡镇、嘎查、村张贴)